前几天,我在一家粮店买了10公斤面粉,单价每公斤2.25元。经复秤,少250克,我不知道这是否算“缺斤少两”。
国家技术监督局等三部分拟定的《零售产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则》中明确规则,称重差错超越下述规模便是“缺斤少两”。
一、粮食、蔬菜、水果类:每公斤价值在6元以内的,称重在1公斤以下的,答应20克的差错;1公斤至2公斤,答应40克的差错;2公斤以上至4公斤,答应80克差错;4公斤以上至25公斤的,答应100克的差错。
二、肉、蛋、禽、海(水)产品、糕点、糖块、调味品类:每公斤价值在6元至30元以内的,称重在2.5公斤以下的,答应5克的差错;2.5公斤以上至10公斤的,答应差错10克;10公斤以上至15公斤,答应15克的差错。
三、干菜、山(海)珍品类:每公斤价值在30元至100元以内的,称重在1公斤以下的,答应2克的差错;1公斤以上至4公斤的,答应4克的差错;4公斤以上至6公斤的,答应6克的差错。
别的,每公斤价值高于100元的食物,称重为0.5公斤的,答应1克的差错;称重为0.5公斤以上至2公斤的,答应2克的差错;称重在2公斤以上至5公斤的,答应3克的差错。
来信中读者买的10公斤面粉,其负误差已达250克,按上述规则,实属“缺斤少两”。应依法找销售者补足分量。如销售者不予处理,可到计量监督部分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消费者协会投诉,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有人说,游览有三重境地:观六合,遇众生,见自己。窃深认为然。捧读许道连书稿,对此更是毫不怀疑。这部著作最杰出的特色,便是运用现实主义创造方法,浓墨重彩地写活了游览的三重境地。【具体】